第二章 職 責
發布時間:2022-02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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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河南省證券期貨基金業協會
第六條 協會的職責:
1、 協助業務指導部門教育和組織會員執行證券期貨基金法律、法規;
2、 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,向業務指導部門反映會員在經營活動中的問題、建議和要求;
3、 經政府有關部門授權委托制定證券期貨基金業自律規則、行業標準和業務規范,并監督實施;
4、 收集整理證券期貨基金信息,開展會員間的業務交流,組織會員就行業的發展進行研究,推動業務創新,為會員創造更大市場空間和發展機會,舉辦培訓班及研討會;
5、 監督檢查會員的執業行為,對違反協會章程和自律規則及其他決議的行為,按照規定予以相應處理,并上報業務指導部門;
6、 調解會員之間、會員與投資者之間的糾紛;
7、 對證券期貨基金從業人員進行持續教育和業務培訓,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技能和執業水平;
8、 對會員的經營業績進行定期排行,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,進行經驗交流;
9、 促進國內外證券期貨基金業的交流與合作。